以下是一些讨债公司非法使用手段的典型案例:
湖南永雄集团案:曾为国内最大催收公司之一,其多家分公司被安徽警方查处。据澎湃新闻获悉,永雄集团吉首分公司 26 人因涉寻衅滋事罪被移送起诉。判决书显示,催收人员被认定使用 “软暴力” 催收,包括冒充公职人员施压,如冒充征信工作人员、银行工作人员、司法人员等,以纳入征信黑名单、冻结银行卡、刑事追究等为由,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滋扰、威胁、恐吓;还有短信轰炸,给欠款人及其亲友群发骚扰垃圾短信,通过彩信发虚假律师函、失信人员名单等虚假文书;以及电话滋扰,查询欠款人单位各部门电话并频繁拨打等行为。
昆明追乾商务有限公司案:该公司老总卞世海纠集刑满释放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,以公司为依托开展 “委托追债” 业务。他们利用暴力、威胁、滋扰等手段,长期在昆明从事暴力追债违法犯罪活动,不惜使用枪、刀、棍棒等工具。例如,通过公开宣传招揽业务,实施抢劫、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、社会秩序。最终,卞世海数罪并罚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20 年,其余组织成员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。
福建某讨债团伙案:该团伙伪造诊断书,谎称成员患艾滋病并威胁医护人员,最终通过极端手段逼迫医院还款。这种行为不仅对医院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严重干扰,也给医护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安全威胁。
央视曝光的讨债公司案:部分讨债公司通过 “泼漆、大字报、堵门” 等暴力手段催收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,给债务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,同时也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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